----------------------------------- 政府见习实训 ---------------------------------
2017年南京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实训计划
申报工作通知
“南京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实训计划”从2004年实施开始,至今已12年,该见习实训计划是针对南京籍未就业毕业生开展的一项旨在提高择业竞争力,增强岗位操作水平,增加实际工作经验,促进南京籍毕业生实现就业的计划,见习期限一般为1-3个月。
天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南京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授权的见习申报实施机构之一,负责实训单位及学生的资质审核、岗位开发和实训学生的在岗跟踪等工作。
2017年见习实训计划申报工作于今年5月正式启动。
一、参加条件
见习单位:
1、有正规营业执照,有劳动保障证
2、见习单位应征求学生意见,不能强迫学生参加见习计划。
见习学生:
1、26周岁以下
2、从未缴纳过社会保险
3、南京市居民户籍(非集体户)(江宁、六合、高淳、溧水、江浦县均可)
(以32010、32011、32012开头的前5位身份证号符合地区要求)
或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户口迁到南京也可
二、参与办法
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见习实训的未就业毕业生,公司准备好材料交给“南京天如公司”
进行申报,申报不收费。
三、申报材料
(一)单位所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公章,每年首次申报提供);
2、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复印件1份(盖公章,每年首次申报提供);
3、培训合同书(南京市青年见习培训计划办公室版本)一式3份(甲方盖章、学生签名);
4、委托书(盖公章,每年首次申报提供);
5、南京市政府见习计划申报表(电子档),。
(二)个人所需提供的材料:
往届生:
1、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如身份证号不是以32010、32011、32012开头则需提供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申报结束退还)
应届生:
1、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如身份证号不是以32010、32011、32012开头则需提供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
2、高校就业推荐表原件(申报结束退还)
3、毕业证书原件(申报结束退还)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申报结束退还)
四、实训补助
1、学生见习实训期间生活补助,补贴标准相当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60%。公司补贴标准100元/月。
2、实训学生综合商业保险费。该项补贴用于实训学生综合性商业保险(非医疗保险险别),为每人每月5元,由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商业保险公司统一办理。
电话咨询:025-66921270/13912998824 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