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主动辞职是职工主动提前告知辞职的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只有在公司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即时辞职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自动离职是职工不辞而别的一种行为,用人单位对"自动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这样根据法律要求,职工不但不能获得任何赔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甚至还要赔偿公司损失。
有点绕?这个嘛……其实很好理解。
离职,就是说你离开了这家公司了,就是离职,就好像你哥们和你说"我分手了"一个道理,但是谁先提的分手?怎么分的手?没有细节,离职就是这样的一个说法。
辞职,就好像你哥们和你说"我和刘亦菲提出分手了",也就是说辞职是员工和公司提出离职,这个叫辞职。
辞退,就好像你哥们和你说"刘亦菲把我甩了",也就是说辞退是公司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这个叫辞退。
自动离职,就好像你哥们和你说"好久没和刘亦菲联系了,你说我们是不是分手了",你觉得,有这种可能性吗?所以,自动离职,就不存在这种说法。离职,要么是员工不想干了,老子走了,辞职了;要么是公司觉得员工不给力,不想要了,辞退了。
有人可能觉得劳动合同到期,员工就走了,是自动离职,这个……如果非要这么说也可以,但是其实,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和员工续约,还是要给补偿金的,而员工不和公司续约,确实就可以挥手拜拜不带走一丝云彩了。
对个人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辞职,员工辞职对公司肯定是一种损失,因为之前对员工投入的培养,都白费了,新来一个接替的人,又要重新熟悉公司熟悉部门熟悉岗位职责,可能还需要专业技能的补强,这会给公司造成人力成本的增加。
而对个人,辞职就要换一个新的环境,跳槽是否可以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另外,新的环境也需要时间去适应,其实对员工来说就是跳出舒适区,谋求更大的发展,可能是职位上的,或者物质条件上的,或者对公司或工作环境实在不满意。建议跳槽,从工作内容上,最好可以承担更大的责任,只是成长方面,从薪资,最好可以有130%的增长。
辞退,对公司来讲,是用错人,不能达到要求,一般会尽量在试用期做出判断,如果转正,签署了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就涉及要给补偿金了。
对于员工来说,这当然是一个职业上的打击,一方面,知道维护自己的权益,签署劳动合同的辞退,需要补偿,不足半年给半个月工资,一年给一个月,以此类推。另一方面,抓紧寻找其他机会。